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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拾金有酬”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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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0 21: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ize=13.3333px]来源:泉州文明网


作者:陈一彬


[size=13.3333px]为进一步优化滴滴网约车平台协助乘客寻找遗失物品的流程与机制,滴滴出行日前公示《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与建议。办法明确司机送还失物要收取合理费用:乘客遗失物品后无法自行领取,应与司机协商送还方式、时间以及送还物品的合理费用。


  这条规则简单地说,就是明确“拾金有酬”。如此,有些人恐怕要提出质疑了——“拾金不昧”难道不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传统美德吗?为何滴滴公司竟敢反其道而行之,要出台“拾金有酬”的规定呢?其实,这一次并不是滴滴“三观不正”,恰恰相反,明确“拾金有酬”,既有远见也有魄力,应该赢得人们的掌声。

  在车上遗失物品并不鲜见,我们不难找到许多真实的案例。今年3月,上海一位出租车司机因归还价值3万的包就被投诉了。原因就是乘客通过打车平台联系到司机,让司机把包送过去,司机提出归还要打表,由失主支付送包的路费。事后,司机遭到了乘客的投诉。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广泛争议。司机打表送还失物,是不是利欲熏心?是不是充满“铜臭”?其实,片面地要求人们高风亮节,可能让美德和义举的门槛过高,一般人反而做不到。只有让做好事的人没有后顾之忧,社会道德风尚才能进入良性循环,也才能真正蔚然成风。

  司机归还包包的过程,占用的是他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让他免费送还失物,实际上等于要求他贴钱为他人过失买单。我们为什么会轻而易举地宽容乘客丢失包包的马虎,却要苛责一个愿将失物送还而不愿为他人过失买单的司机?这显然是我们倡导“拾金不昧”的一个误区,占了美德拥有者的便宜。如此的拾金不昧,恐难持久,也未必能真正激励人们拾金不昧的善举。

  互联网时代,古时“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中的智慧,每天都在以新的面貌和形态不断上演。有一句话,可谓异曲同工,值得深思——“免费的才是最贵的”。你看,免费的共享单车,似乎每个人都占到了便宜。殊不知,多少公众资源不得不为此买单,最后受损的还是广大民众。敢于确立“拾金有酬”的规则,礼敬美德者、回报美德者,让好人好事得好报成为共识和常态,让好人做好事没有后顾之忧,这才是真正促进拾金不昧精神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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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 11: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好人好事得好报成为共识和常态,让好人做好事没有后顾之忧,这才是真正促进拾金不昧精神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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