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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治理”实现“文明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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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7 10: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苏州街头,市民通过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获得借阅服务;在上海、重庆等地,通过政府采购,各种免费、高水准的文化演出让艺术欣赏“零门槛”……在全国各地,这样的公共文化“福利”已不鲜见。面对当前文化产业发展蓬勃、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一些地方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从文化“治理”的角度和手段介入,有意识地利用这一文化载体,将之作为提升民族文明素养、塑造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辅助手段。(6月23日,《瞭望》)
  在以往的公共文化服务中,我们是很少会想到“均等”这个词的。那是因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受我国幅员辽阔、人员众多、资源有限的影响,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充其量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我们有这个愿望就已经很了不起,而要让这个愿望实施,个人之力,显得太过于渺小。
  随着国力的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也被提上了国家的日程。当一个国家,选择了倾尽国家之力,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普及,那么,千难万难,在勇往无前的信心和国家强力推进的专注面前,都显得过于渺小。于是,尽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刚刚构建不久,但是,各种软件、硬件建设,已经迅速到位,我们已经有资格,将公共文化看做一种国家给予全体居民的“福利”。
  当愿望变成了福利,随之而改变的,还有我们对于文化的心态。若说在以前,公共文化充其量是我们政府机关对于公民的一种“义务”,因为文化不均,所以,我们要让全国人民都享有同等的文化权利,那么,公共文化服务,就成为了政府身上的责任,这种责任,我们逃脱不了。
  而伴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整和健全,政府的文化义务,已经随之而得到了践行。当义务完成了之后,公共文化服务,就开始变为一种自觉的治理手段。这种治理手段,是地方政府自发的、自觉地,所以往往更为有效;这种治理手段,往往摒弃了以往的固化思维,将文化与市场、与发展有机结合,于是,从文化“治理”角度衍生出了公共文化服务前进的动力—利益与公益。
  改革是不断摸索着前行的过程,文化领域的改革,也是如此。当地方已经开始从“文化治理”角度来推进文化体系建设的时候,这说明这种途径是先进的、有效的,才会引起多省份的效仿和共同探索。而在这个探索中,我们的公共文化服务有序推进的同时,还为我们带来了更为具有影响力的转变,即居民文明素养的提升。
  以文化人,文如其人,人也如其文。未来社会,我们需要高素质人才支撑,去充实国家的“软实力”;未来社会,我们更需要高素养的人才支撑,去充实国家的“精神宝库”。而在不断地探索中,“文化治理”已经成为文明养成的有效途径。那么,就不妨普及“文化治理”。“文化治理”大成之时,也是我们的居民素质与精神文明,辉煌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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