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十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委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充分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长久以来,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我们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要旗帜鲜明为扫黑除恶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在监督扫黑除恶和深挖“保护伞”工作中,对于干扰工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所举报的“保护伞”要严处不贷、绝不姑息;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要及时澄清、坚决打击。 在扫黑除恶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担当作为,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必须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更加精准有效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扫黑除恶工作必须充分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在监督扫黑除恶和深挖“保护伞”工作中,干扰工作的,可按规定先予组织调整或免职,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举报扫黑除恶问题的,要分清是涉黑涉恶问题,还是工作上的问题,区别对待、稳妥处置;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及时澄清、坚决打击,旗帜鲜明为扫黑除恶工作人员撑腰鼓劲,解决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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