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严禁 强化党组织建设
《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以“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为首的八个严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党建活动经费规范管理使用。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讲到。在社会多元化发展的今天,党员干部当然有外出考察交流的必要,对标先进既要走出去开眼界,也要长见识学东西,借鉴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才能获得长远的发展。但是“考察交流”绝不是公款旅游的借口,心存侥幸不仅违返了中央八项规定,造成了不良影响,更失去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习总书记说:“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名胜古迹,优美风景固然陶冶情操,但不能用公款买单。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外派参观学习要顾及负面影响,一方面外出党组织要制定详细的外出学习参观计划,建立学习参观工作台账,明确时间、地点、费用、资金来源等等。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惩罚力度,制定详细的督查清单,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惩治要逗硬。老百姓最反感公款吃喝消费,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管住自己的“嘴、手、脚”,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人实、谋事实,为民所想,为民所谋,提升群众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