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一起为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盈良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5月6日,王盈良驾驶警车到县局找苏勇副局长汇报工作,发现苏勇副局长不在单位(已经挂职)后,就将警车停放在公路边,到羌家大院参加朋友儿子的婚礼,造成了不良影响。王盈良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网站 ) 无独有偶,2016年2月,凉山州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焦国建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陪同亲戚前往该州喜德县某温泉游玩,当日游玩结束后焦国建才将车返还单位,凉山州纪委给予了焦国建党内警告处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公务用车”定义为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并明文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 那为什么“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件怎么层出不穷呢?当前,我国“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不良作风积习甚深,树倒根在,防反弹、防回潮任务依然艰巨。“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廉洁自律从自身做起,时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逾越有关规定和禁令。“坐而论道,不如严肃追责。”各级纪检部门要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强化执行力,形成有力威慑,彻底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各级领导干部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领导干部心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就会赞许你、拥护你、追随你;反之,领导干部不务实事、骄奢淫逸,群众就会痛恨你、反对你、疏远你。所以坚决抵制“四风”,拔除顽固陋习,永不停歇。
|